入院温馨提示
综合病区手机使用须知
为了体现人文护理理念,我区允许符合条件的患者住院期间使用手机。对于申请携带手机的患者朋友,由包括医护、心理、工娱及患者家属在内的小组进行综合评估,需具备如下条件:
1.病情稳定,无自杀、自伤、冲动、外走、藏药等行为;
2.每日能按照病区管理规定,密切配合医护进行治疗护理工作;
3.理解接受并可遵守病房对于手机使用的管理制度。
具体管理措施:
1.手机使用时间:除医生要求手机时间管理的患者外,我区不限制手机使用, 晚熄灯后请停止使用,可将手机关机交回护士站进行统一充电,护士不负责任何接电话等事宜。
2.院方有权根据病情变化暂时停止手机使用。
3.手机前后镜头会给予胶贴封闭,如发现胶贴有摘下痕迹,视为照相录像,取消使用资格。可以使用简单的手机壳,禁止任何金属及玻璃、尖锐装饰品。
4.在使用过程中:
(1)禁止对病区环境、患者和工作人员进行拍照、录音、录像,及对上述信息进行网络传播;禁止加陌生人微信,禁止外放音乐;
(2)禁止购物、定外卖、转账、贷款等金钱交易;
(3)禁止使用充电宝、有线耳机及其他未经允许的电子设备;
(4)禁止拨打110及其它应急电话;
(5)手机仅限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他人或代他人联络。
5.由于疾病的特殊性,患者在手机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损坏、丢失等各种意外,责任自负,与院方无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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